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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煤矿严明工作纪律 强化作风建设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殷学农   2020/7/22  人气:172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焕发全员精神风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刘东煤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主要精神如下:
   严格遵守作息纪律。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矿领导、专业副总、三大中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销勤制度,入井人员期间采用井下考勤,其他时段实施地面考勤。地面辅助工种上下班要到井口考销勤,井下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肃杜绝迟到、早退行为。
   严格执行办公纪律。所有管理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网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扎堆聊天; 严禁带小孩上班和利用上班时间买菜做饭;管理人员在对职工反映问题时严禁推委扯皮、态度粗暴。
   严格执行休假制度。矿级领导休假需向主要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办理审批手续;中层干部休假1天的需向分管领导办理批假手续,2天及以上的假期需向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手续均在OA系统“出差休假”模块中办理,由劳资科存档备查。职工请假按流程办理后转劳资科备案。特殊情况必须续假的,要在假期未满时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又未经批准超假的,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所有人员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
   严格执行带(跟)班纪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好值班、带(跟)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替(换)班。值班人员24小时不得离矿,带(跟)班人员在井下交接班室现场交接,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工区区长每月带班不少于5个,支部书记每月带班不少于15个,严禁出现人在井上、识别卡在井下现象。
   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凡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会议材料准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的,进行处罚。会上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接受工作任务,会后要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保证各项会议精神的落地生根。另外,要严肃决策执行,凡OA系统、转发和传阅的各类文件材料应在3天内完成阅办,不得拖拉应付。
   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住宿、用餐标准执行。来客接待(餐饮、住宿)应执行事前申请制度,凭申请单报销费用,无招待申请的一律不予报销;公务外出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用车部门提前通知党政办,采取人员集中外出,减少车辆外出频次。凡离开市区办事的必须办理网上申请流程,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严格门岗值守纪律。门岗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听从指挥,严守岗位;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必须电话预约联系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矿区或指定场所;对出矿物资,必须办理《物资出门证》,由相关单位领导签字方可放行。凡出矿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接受检查,对带有公物的应予以没收,并做出处理。值班期间门岗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物资验收纪律。凡进入公司仓库的各项物资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好入库验收制度。物资到货后,由供应部门、生产技术部、纪检、使用单位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严禁“远程验收”行为。
   严格煤炭发运纪律。销售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煤炭发运。发煤时,磅房一律凭提货通知单开磅发煤,严禁白条或电话通知发煤。监磅人员不在场严禁发煤,认真严肃做好发煤计量工作,严禁非工作日发运精煤以外的煤炭品种,确因工作需要发运的,必须经相关矿领导批准,保卫、纪检和煤场工作人员到现场后方可发运。加强北门卫管理。北大门上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供销部和保卫科共同保管,必须经两部门同意方可开、关门。门岗必须严格煤炭产品出门的检查、验票工作,无票、无证严禁放行;同时认真鉴别出矿煤炭品种,确保煤、票、车号一致。严禁司磅、门卫、煤场监督人员与发煤运输车辆人员私下勾结,造成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靠前指挥,深入现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隐患销号要及时,做到闭合管理,纪检、安全监察中心要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各基层工区的班前会,必须强调安全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落实管控责任,确保现场规范作业;管理人员要履职尽责,对现场所反的“三违”行为,严格对照公司一号文进行处理;各级管理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有问题及时落实处理。特殊时期,要进一步强化区域、专业、头面包保人员责任考核,必须覆盖井下包保区域、专业和头面,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强化工作考核
公司将成立以党政办、纪检、安全监察中心、劳资科、生产技术部等部门的联合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突击检查与定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建立定期通报、专题通报制度,对督查出的人和事根据事件性质的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屡范不改的人员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对涉嫌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从根本上解决纪律不严、作风涣散、履职不力的问题。(俊峰  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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