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机关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在集团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新委发〔2016〕1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光集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督导组。现就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方金
成 员: 钱广华 殷学农 李万军 陈 洋 万守群
林 波 张亚君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学习教育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有关文件;
2.负责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上下衔接,调度汇总学习教育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
3.负责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触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4.负责做好集团领导干部开展个人自学、参加支部学习、参加中心组学习、讲好党课、落实督促指导责任等组织协调工作;
5.组织协调并做好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利用内部网站、《新光报》、广播、画廊、板报等及时宣传学习教育情况、反映学习教育动态、交流学习教育经验。
二、督查指导组
第一督查指导组(刘东煤矿):殷学农 张亚君
第二督查指导组(昭阳煤矿):李万军 万守群
第三督查指导组(金石矿业):陈 洋 林 波
第四督查指导组(离退休党员):何同玉 刘元琪
主要工作职责:督促各矿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集团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督导各矿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文件起草和有关会议、重要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两学一做”进展情况,向各矿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全程参与督导各矿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及时向集团“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通知。
中共新光集团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