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昭阳煤矿今年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管理,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严格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查处治理力度,有效制止“三违”,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该矿根据矿安全工作意见,结合矿井工作的实际,从严认真制定了《微山昭阳煤矿“三违”治理办法》,明确了“三违”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三违”人员通过帮教后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杜绝干部违章指挥和严重“三违”发生,一般“三违”发生数量大幅度降低;干部职工反“三违”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最终消除因违章造成的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在“三违”人员查处上,他们根据“三违”各类表现形式,对严重“三违”行为或触犯“16条”红线的,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发生较严重“三违”的责任人到财务科交现金200元,不交现金加倍处罚。发生一般“三违”的责任人到财务科交现金100元,不交现金加倍处罚。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一般“三违”3次及以上、较严重“三违”1次和1次一般三违(或2次较严重“三违”的)、严重“三违”1次者,矿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三违”行为或不规范作业行为(指集团三违界定标准外的行为),造成他人轻伤者,经调查后,确认为主要责任人的,矿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按照矿有关文件执行。对“不良作业习惯”和“不规范作业行为”,对照界定标准,由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出后,到安全监察中心签发现金处罚单(30-50元),由其本人在3天内到财务科上交现金;逾期不交现金,加倍处罚;超过5天不交的停班进安全中心学习。凡经确认为“三违”行为的人员,都进入“三违”处理程序,由安全监察中心对其进行定性、追查、分析,视情节轻重进行停班学习、过关帮教、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等进行处理。科(区)级管理干部发生一般“三违”,按照矿下发的2016年部门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干部发生较严重和严重“三违”,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免职处分,并分别处以经济罚款800元、1000元、1500元。
在“三违”治理措施上,要求抓好“三违”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牢固树立反“三违”就是反事故的思想,认识到“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作业就是自杀,发现“三违”不制止就是帮凶”,把治理“三违”上升到政治、法治的高度,使广大职工自觉地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大“三违”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因“三违”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在全矿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关于反“三违”、保安全方面的活动,树立人人有权利、有义务打击“三违”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月由安全监察中心对“三违”行为进行梳理统计,形成电子版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根据“三违”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把各类典型“三违”制作录像、录音在井口显示屏播放和井下语音广播播出。让“三违”人员不但在经济上受损,更在“面子”上丢足丢够,以筑牢“警戒线”,警示他人。规范对各类“三违”行为的追查分析;建立对“三违”人员教育约谈制度;推行“三违”人员连带责任制,加大干部安全履职考核与问责力度;实行管理干部反“三违”指标及考核办法。实行职工举报“三违”奖励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管理干部反“三违”评比活动。通过严格的反“三违”整治,反“三违”问责,开展各类反“三违”活动,最终达到“三违”减少、消除隐患,消灭事故的目的。(卢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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