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规章制度 夯实管理基础
刘东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管理22年安全无事故
近日,刘东煤矿顺利通过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的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管理专项督查。
该矿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下发的《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通知精神,结合矿情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重审各部门、各级人员职责;补充修改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夯实管理基础,实现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无事故。该矿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工区,通防工区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安全中心主任、保卫科长兼任副主任,负责井上下火工品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二是细化职责,责任到人。该矿进一步细化火工品管理办公室、通防工区、保卫科、安全监察中心等11个部门(单位)职责,明确安全员、爆破工、爆破材料库管理员、领药工等5个工种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了《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以活动为纽带,营造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氛围。三是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该矿突出以放炮、火工品管理为重点,建成了火工品购买、运输、领用、退库等全过程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对放炮、火工品管理工作,按照谁都要抓,谁抓都不过分的原则,实施班中巡回检查、现场安全监管、周一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全员的责任意识,营造了严格管理的良好氛围。
由于严格管理,建矿20多年来,该矿在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方面,实现了安全无事故。(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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