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从根源上分析,人的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忽视安全意识在生产中的作用容易发生事故,不良的安全意识在生产中有以下几种表现。
1、盲目求快,尽早完工
盲目自信,通常自以为是“经验丰富”,认为自己的行为绝对安全可靠或以为“虽然有危险、但不会出事的”,但往往事与愿违。其表现是减少工作程序,缩短时间,为了尽早完工,完全丢掉安全意识不顾。这类事故在煤矿中较普遍。
2、无知盲动,不懂装懂
业务技术素质较低,不学无术,忽视安全,对机械设备操作规定不知而盲目的操作;怎么省劲怎么干,无任何安全概念,不懂装懂,死要面子活受罪,煤矿中大有人在。
3、冒险蛮干,无视章程
这种人是只图省事、方便,把各种规章制度丢于脑后,事前也知道行动有危险,但侥幸心理作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普遍性,屡禁不止,这种现象工人身上有,干部也有。
4、操作失误,经验作祟
安全业务技能模糊,似懂非懂、自作聪明,这时事故常常发生在作业环境较好的地点,个人思想麻痹,操作不当,致使聪明反被聪明误。
5、管理混乱,违章指挥
集中表现在班队及管理干部中,尤其班队长较为突出,安排工作时只讲任务,不讲安全,顾此失彼。管理干部视违章为不见,纵容违章。
6、无视隐患,疏于管理
主要指领导干部明知生产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采取果断措施,急功近利,致使隐患酿成严重后果,根源是安全管理停在口头上。重生产,轻安全,心存侥幸,它们是造成事故的根源。(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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