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集团就切实加强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宜发出通知,其具体内容为:
一、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集团党政办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公务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提高对遵法行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服从交警指挥管理,争做安全文明驾车的模范,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和相关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严禁违规驾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对公务车辆已经配备驾驶人员的不得亲自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二、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确保令行禁止
凡发现有违规驾车、特别是有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停职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如酒后驾车被交警处罚的、酒后驾车发生安全事故的、饮酒过量不能正常上班出车的、违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格处罚处理,驾驶人员违犯规定,劳动关系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安排工作;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违犯规定,必须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违规驾车被处罚的费用和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理。
三、加大挂靠车辆清理力度 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要立即严格清理个人和外单位挂靠在本单位的各类车辆,要依法采取过户或其他法律手段,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报告,集团纪委、监察室予以督查。今后严禁外来车辆挂靠,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集团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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