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网: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三部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酝酿近十年之久的环保税征收,也将进入倒计时。
环保税可能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征收的首个新税种,对下一步的整体税制构建意义重大。根据征求意见稿,所有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是环保税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
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但是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惩戒措施。
意见稿强调,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计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
近年来,迫于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治理正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齐。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
环保税征求意见稿从表面上看是费改税,对相关企业来说是不同名目的缴费。因此,环保税要起到“倒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当然,环保税的开征必然牵动着各方利益,但从长远的预期来看,开征环保税,无论是对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会是利好,环境污染减少了,企业技术提升了,能耗更低了,这些才是环保税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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