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章者不能“以罚为主”
许立新
近日,笔者了解到,基层某些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方法简单,言语粗暴,特别是对违章人员处罚得多,说服教育得少,因此不少职工怨声载道。诚然,这种简单粗暴的安全管理方式对矿井安全发展埋下了隐患,笔者认为对待违章不能“以罚为主”。
不可否认,“重罚”是煤矿安全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管理手段,把违章蛮干、隐患治理与职工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让违章者有切肤之痛,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作为管理人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罚款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安全管理是要让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不让类似的事故重演,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每一个管理人员不但要会使用“处罚”这把利剑,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灵活地运用在实际工作当中。昭阳煤矿党委书记徐建慧多次在安全工作会上强调:“对待违章者,不能以简单的罚款来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帮教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对待违章者,按规定该罚款的决不手软,该重罚的决不轻罚,但绝不能单纯的为了罚款而罚款,对帮教对象应以“治病救人”为目的,讲道理、讲危害、触灵魂,才是广大职工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才能让违章者心悦诚服,真心悔过,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违章,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使安全周期不断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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