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依规治企的要求,对照“一岗双责”,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金石矿业专门制定《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违规考核办法》,共制定了十六条一百五十五违章违规处罚办法,强化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金石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在我公司施工的川煤矿建项目部有关班队长以上人员在生产过程的违章违规行为。
由安全监察中心与纪检部门建立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实行“一事一表”、“一人一档”管理,此档案作为年终干部考察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每季度或每月一次,公司安全监察中心在井口大屏,通报前期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黄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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