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风筒管理,最大限度降低风筒损耗,提高风筒周转利用率。近期,刘东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风筒使用和管理制度,努力压降消耗。
该矿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全矿风筒由通风工区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用、统一建帐、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领用风筒必须经区长同意签字及领用人签字后方可到通防工区领用,一次领用超过10节风筒的必须经通防工区区长同意后发放,材料员不得私自发放;每月3日前由通防工区区域管头人员对井下风筒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工区材料管理人员入账登记、核对。每周一由各区域管头人员对风筒使用情况进行汇报,月底进行统一考核。
二是加强现场管理。掘进工作面迎头30m以内临时风筒的吊挂使用,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通防工区负责煤巷掘进距迎头10m、半煤巷掘进距迎头20m、岩巷掘进距迎头30m(或耙岩机向后)以外风筒的维护、吊挂、更换等;掘进头面迎头煤巷20m、岩巷30m以内不允许使用新风筒,发现一次罚当班跟班区干及班长每人200元/节,发现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煤巷、半煤巷掘进头风筒的备用风筒为3节/头,岩巷掘进头风筒的备用风筒为2节/头,备用风筒必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三是加强材料考核。凡人为原因故意损坏造成风筒报废的,按风筒原价进行赔偿,并加罚200元/节;风筒破口在100m以下赔偿50元/处;风筒破口在100mm-300mm赔偿100元/处;风筒破口超过500mm/处或一节风筒出现五处以上100mm以上破口,按报废风筒处罚。(刘政 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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