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树立六种意识
洪 涛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方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树立以下六种意识。
树立学习意识。学习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本、水平之源。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把学习当成为一种自觉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从书本中、从媒介上获取知识和信息。通过学习、研究工作、探讨问题、开阔眼界、增长才干、推动发展。要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坚持学以致用,善于从实践中总结提高。要站在增强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实质,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树立发展意识。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这就要求我们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把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根本的工作方法,把实现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树立大局意识。处处以大局为重,事事以大局为先,做维护大局的模范,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树立大局意识,就要心里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主动融入大局,紧密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研究思路,确定重点、落实举措。树立大局意识,就要坚持思考问题、处理问题、都要从服从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和谐这个大局出发,善于从处理好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大局的关系,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完成本职工作、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单位(部门)负责与对职工群众负责相统一,促进人与人、个人与整体的和谐发展。
树立团结意识。团结是干事业、谋发展的重要基础。说话办事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到谋事一条心,做事一股劲。讲和谐、讲团结,要靠原则、靠制度、靠党性、靠修养,不靠一团和气。要始终坚持原则,决不能拿原则做交易,时时处处自觉用原则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模范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确保自己的言行合规合法。要加强党性锻炼,决不做损害党的事业、企业利益的事情,做爱护团结、珍惜团结、维护团结的模范。
树立融合意识。统一的思想和统一的意志,构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共同的利益关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矛盾交织呈现,这就更加需要我们深入基础、深入职工、传达上情、沟通下情,通过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群众,树立整体观念和融合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用真诚坦诚的胸怀、平和友善的态度对待问题、处理问题,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真正做到思想上融合、感情上融洽、工作上融入,凝聚起推动企业发展的无情智慧和强大力量。
树立创新意识。坚持改革创新,以思想大解放推动企业大发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题中之意。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克服那些不利于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使我们思想认识更加符合上级的要求,更加附合职工群众的期待。要把那些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搞清楚,把影响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搞清楚。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来保持和发扬不懈奋斗的昂扬斗志,以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把思想从故步自封、不思进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从旧的发展观念和工作习惯中解放出来,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方法,推进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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