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避免发生一些“腐败”现象,昭阳煤矿纪委加大对基层工区(科室)二次分配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
该矿纪委明确规定:严禁基层单位领导在二次分配中乱提留职工工资,不得随意乱开杂工;不得提留职工工资用于吃喝、变相送礼等;凡乱提滥支的,谁安排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基层工区(科室)的二次分配结算必须要区(科)长、支部书记、副区长、分工会主席、班组长、党风党纪监督员、职工代表参加并签字;同时还必须通知联系点干部参加并签字,无上述人员签字的,劳资科拒收。确保杜绝个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现象。
该矿纪委同时要求:所有二次分配的依据,包括出勤表、工分表、杂工安排表、杂支费用表、奖罚表、工资结算明细表等必须在单位公开公示,分配结果必须让职工签字。纪委不定期的检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该矿纪委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罚款、撤销职务、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张成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