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故事。在春秋战国时期,公仪休任鲁国宰相。他很喜欢吃鱼,就有人不断地想给他送鱼,他却一概不受。他的学生就问他说:“老师您这么爱吃鱼,却又不受人家送来的鱼,而自己花钱买,这是为什么?”公仪休回答说:“正是因为我爱吃鱼,才不要送的鱼。如果接受人家送的鱼,那么就会因受贿而被罢了宰相职务,到那时,我虽然爱吃鱼,却再也不能满足这一嗜好了。我现在不接受这些鱼,就不致于被罢免宰相职务,也就能经常地、永远地吃到鱼了。”
这个久远的故事,不知我们的现职干部看了之后有什么感想。有句名言,就是“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个人认为,凡是一个生理正常的人,他在生活方面都有一定的嗜好,有的嗜好酒、有的嗜好烟、有的嗜好穿戴、有的嗜好女色,等等。大多干部的贪腐,就是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而引诱“下水”的,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通常讲,一名干部的“失足”,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起始就是吃喝或穿戴,先接受小吃小喝,小恩小惠,慢慢地会接受大吃大喝,进而发展到受礼受贿。这个过程有长有短,因人而易。因此,我们的干部要拒腐防变,必须从抑制自己的嗜好开始,从吃吃喝喝、洗洗唱唱等生活“小事”开始。切勿因生活“小事”不谨慎、不俭点,而一步步滑向深渊,遗恨终身。(陈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