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浏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光文化 >> 文艺作品
读《疑邻窃斧》感悟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崔峻   2013/5/2  人气:74

《列子·说符》中有一则典故:有个丢了斧头的人,心中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邻居家这个儿子走路的样子,像是偷了斧头的;再看他的脸色,也像是偷了斧头的;其讲话的恣态、动作、神态,样样都像是偷了斧头的。不久,这个丢了斧头的人在山谷里挖土,找到了他的斧头。隔日再看到他邻居家的孩子,动作神情没有一点像是偷了斧头的人了。

这则典故读来令人深思。这个丢斧头的人,由于先入为主,怀疑是邻家儿子偷了他的斧头,于是看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是个做贼的小偷。而当自己找到了丢失的东西,就怎么看邻家儿子又不像是个贼了。这就说明一个道理:我们无论是看人还是做事,不能先入为主,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行动。否则,就容易造成误判,或者导致所做事情失败。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疑邻窃斧》的事时有发生。如电视里前不久报道的一则沉冤十年的强奸案,就是因为办案人员根据案发现场的现壮、在未深入调查取证、验证的情况下,不管嫌疑人的多次申斥,先入为主地作出对嫌疑人的犯罪认定。又如我们有的同志在本宿舍发生钱物失窃时,就主观地认定是某人所为;有的同志在自己的某件比较隐秘的事或是某句对某人不恭敬的话被传出,就认定是平时与他最亲密或是最痛恨的人干的等等,甚或做出一些反制或报复的事情,一意孤行,冤枉了好人、亲戚、朋友、同事,待真相大白,才恍然大悟,悔之无及。

但愿我们能以《疑邻窃斧》这则典故为鉴,不再使好人蒙受冤屈,不再使朋友成为仇敌,不再让亲友成为陌路人。(陈学文)

 

顶部】 【返回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OA办公入口

   主办单位:新光集团办公室      


新光集团网V2.0版  技术支持:
德鲁克软件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