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浏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安全生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安全专题
集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zhl   2009/5/31  人气:814

 
为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推进全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集团煤矿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江苏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09]20号)和《盐城市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安监[2009]5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集团煤矿生产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持依法办矿和依法治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对照“三项行动”要求,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好自查自纠,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经营。
2、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矿无死亡、工区无重伤,不发生三级以上生产事故。
3、刘东、昭阳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利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力争达二级。
4、通过隐患排查治理,集团挂牌隐患整改率达100%,做到矿井无重大事故隐患。
5、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三违”发生率与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杜绝严重“三违”现象,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机构
集团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沈志强、宋海涛、颜达庆、宋政、朱开成、周方金及集团纪委、工会、政工、安全、生产、劳资职能部门组成,组织和协调“三项行动”活动的推进开展,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活动办公室设在集团安监部,由杜志明任主任。
四、重点工作
㈠执法行动。坚持依法办矿,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不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
2、不得瞒报事故;
3、不隐瞒重大隐患,一旦出现,必须按规定上报和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到位;
4、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严禁安排特种作业岗位无证上岗;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认真接收安全执法;
6、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必须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8、确保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9、有严重水患,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
㈡治理行动。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必须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符合集团批准规定要求,杜绝“剃头下山开采”;严禁违反审批意见进行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逐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标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底板承压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和及时修订完善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的“三防”工作;完善承压水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健全防排水系统;治理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地表水患。
4、治理煤尘事故隐患。健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按规定实施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和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降尘措施;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装药和爆破作业,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冲洗煤壁,严禁违规明火放炮;定期冲洗沉积煤尘;水棚的设置及维护符合要求。
5、加强对利国煤矿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标准,严格各项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探巷施工前和煤柱回收前,必须摸清周围情况,并制定严格的防老空水害和有害气体涌出的防范措施,保证执行到位。
6、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和及时修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强化重点工区头面的安全监控管理;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刘东煤矿在集团计划安排时间内建立出入井人员自动考勤和井下人员定置管理系统。
7、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集团每季度制定标准化创建项目,矿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
8、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
9、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10、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11、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㈢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煤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动员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研讨,6月底前,各单位及部门向集团活动办公室提交安全研讨稿(矿级领导干部中至少2篇,科区领导干部中至少2篇,集团安监部1篇,集团生发部1篇,集团工会1篇),使煤矿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2、举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实现煤矿长治久安”论坛(6月份)。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紧密联系集团和各矿井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集团安全生产部门、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撰写参加论坛的文章,各矿6月底前,要向集团安监部书面提交本单位安全发展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做法,以便集团在门户网站和新光通讯上报导,并向省局推荐。
3、6月下旬,组织对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评估员学习安全法规、“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知识“三个一百题”的考试活动。
4、6月下旬,集团组织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5、结合《安全生产法》实施7周年,组织“安全伴我行”职工安全演讲。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事例,编成具有教育意义和感染力强的演讲,启发和教育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
6、认真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做到形式新颖、事例鲜活、重点突出,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7、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5月-10月)。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建矿以来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通过举办成就展览、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8、推广安全生产治理经验(5月-12月)。推出煤矿安全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全集团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开展“煤矿安全忠诚卫士”、煤矿青年安全生产文明示范岗及安全贤内助评选活动(具体评比细则另发),选树典型,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五、实施步骤
(一) 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5日前)
各矿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矿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于6月10日前报集团安监部。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月至9月)
    集团公司每月将对煤矿企业开展“三项行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矿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对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对煤矿开展“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二级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墙报、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观念,发动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三项行动”中。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和现场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煤矿事故隐患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和《2009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保煤矿“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顶部】 【返回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OA办公入口

   主办单位:新光集团办公室      


新光集团网V2.0版  技术支持:
德鲁克软件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