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和控制入井人员在井下的工作情况与处理相关事宜的滞留时间,5月24日,集团公司就加强入井人员考、消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完善出入井人员考、消勤管理制度,加强出入井人员的考、消勤管理。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在井口或调度室进行考、消勤,杜绝漏考漏消,严禁不考不消现象的发生。
2、矿灯房工作人员应及时对出入井人员的矿灯、自救器进行清点,发现过班次返井时间未及时退还矿灯、自救器的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调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对返井人员进行消勤。当班调度员应在转(换)班后二小时内对应消勤人员的消勤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发现或矿灯房反映的超工作段时间滞留井下应返井而未返井或返井未及时消勤的人员,要按规定立即汇报矿值班干部,接到汇报后的矿值班干部,必须立即安排有关部门对这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查明未消勤或滞留井下未返井的真实原因以及其真实去向,确保入井人员及时返回井上,安全离开工作岗位,进入正常生活环境。(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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