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东矿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高效、快捷地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及问题,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制度。
该项制度一是明确重大事项由矿长牵头,专业事项由分管矿长按职责分工牵头召开,指令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参加。二是明确会议内容以解决安全生产矛盾及问题为主。三是明确主要议事内容及职责分工,“一通三防”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大型设备转运与维修、主提升系统故障等问题由机电矿长负责召集;地质条件异常区域施工、水文异常等防治水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召集;工作面顶板异常、掘进或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问题由生产矿长负责召集;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安全管理中突出问题由安全矿长负责召集;四是要求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需要到现场调研的要安排现场会办;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五是会议内容要指定专人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部门负责落实、考核,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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