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三违”现象,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集团经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以新司发[2012]23号、24号文件分别出台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规定》和《标准》是在集团多年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当前煤矿实际编制的,并经集团各单位、各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并于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七章、五十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明确了制定本《规定》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第八条)。分别对集体、个人明确了奖励依据和标准,对采掘工作面优良品奖励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第三章处罚通用部分(第九条—第十九条)。分别列出了处罚的种类(目前国家在安全处罚上,对企业仍使用行政方面的处罚,故使用了行政处罚)、10条生产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罚、实施问责制的范围、“三违”(一般、较严重、严重)人员处罚规定以及违章指挥的处理要求、对事故的处理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现场处罚部分(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分类、分专业列出了处罚项目和罚款数量,突出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查处。
第五章安全培训处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其它处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标准》共四章:
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叙述了“三违”的危害、定义、根源及对策措施。
第二章编制“三违”界定标准的原则及处理、复议规定。叙述了“三违”界定依据、“三违”性质界定原则(分严重、较严重和一般“三违”3种性质)、“三违”处理及复议以及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三违”界定标准。共分七个章节,是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列出了12条严重“三违”(简称“12条高压线”),分别对井上下各场所作业人员行为界定了121条较严重“三违”和287条一般“三违”。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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