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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警防安全意识的变异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崔峻   2011/11/6  人气:193

安全是煤矿生产的天字号工程,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国有三令五申把全社会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煤矿尤是重中之重,然而事故仍不断发生,原因何在?从表面上看,每一安全事故的发生,总有客观因素的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从诸多的安全事故中,我们不难发现主观因素仍然是事故发生的最终内在因素,而安全意识的变异,往往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观因素中重要的诱因,安全意识的变异往往表现在:

一、侥幸意识。在我们的煤矿生产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有很多,而人的意识的偏执——侥幸意识,往往恰恰导致了某一事故的发生,明知违章,明知隐患存在,而与自己的工作经历、工作环境相比,相信事故发生的可能不复存在或轻信可以避免,错误地认为99%的可能就是100%的肯定。

二、淡薄意识。人的思维往往是非亲身经历的,便不可能刻骨铭心的保持永久的警觉,再强大的外部宣传、说教,也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如过眼云烟逐步淡忘,从而安全意识逐步淡泊、麻木。

三、畏权意识。在安全工作中,当某一局部的需要与矿整体利益或某领导的要求相违背时,基于事故的发生仍在可能中的现实、安全需要的意识往往退让于领导的要求。

四、逃避意识。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注意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当自己的职责受到外部条件的束缚影响时,不是采取果断的安全措施,而是主观上采取逃避的措施从而在行动上放弃了原则留下了隐患。

五、经验主义意识。在我们的煤矿生产过程中,一些工人满足于已有的技术与经验,盲目自信过高估计自身的能力,把自己的能力凌驾于安全规程之上,自以为是违规操作,往往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避重就轻意识。在煤矿的生产中,混淆了轻重,忽视了安全而注重生产,片面加大了生产的投入,而减少安全设施的投入,导致安全设施不配套、不完整,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

当然,这些意识变异的表现,不是孤立、片面的存在,在我们生产、工作中往往是相互交错出现的,但就往往是某一意识变异的一念闪现,便会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要求我们的安全工作不能仅停留在满足与一般认识水平上,要在不断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意识的工作。

一、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如:现场会、图片展以及录像等,在意识领域做好安全文章,制止变异意识的繁衍,做到堵水绝流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做好知识的不断更新,提高对培训的人员要求,缩小生产需要与安全管理间的差距。

三、要实现安全监控零距离,严格控制,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谢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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