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直是人们思考的问题,对此,我个人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
一、树立监督管理意识,是做好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前提
纪检监察人员要认识到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监督安全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上,树立“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形成监督管理共识,才能将监督管理意识转化为行动。意识是行动的前提条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树立“三个”意识:一要树立稳定和发展意识。煤矿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和稳定,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发展;二要树立“安全唯一”意识,安全是最大的财富,安全是企业发展、出效益的唯一必要条件;三要树立安全工作的整体意识,安全工作不是片面和孤立的,更不是哪个人或哪个部门的工作,只有全员齐抓共管,才能更好地搞好安全。
二、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是做好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是纪检监察人员执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行为规范,是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煤矿安全生产制度的内容有干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安全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及治理等许多方面,它贯穿于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方面的全过程,能体现出生产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和管理水平,通过监督、检查能反映出安全管理的优点和弊端。因此,纪检监察人员要从监督制度入手,履行监督义务,实施有效方法,促进参与监督的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是做好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
煤矿安全管理,除了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直接管理外,还要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保证安全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纪检监察人员要做好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方法:
一是要经常化、常态化地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安全检查现场,了解各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工作,不徇私情,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做实,形成独特的监督风格。
二是参与安全生产督查要履行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越健全,发生事故的概率就越小。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要严肃化,应依据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检查各岗位、各工种的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制度执行情况,促进单位和员工安全生产行为的规范化。
三是履行监督职责,树立良好形象。监督检查重在落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带头严于律己,秉公督查,不要怕得罪人。纠正违规行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在现场要督促整改、逐项落实,直至问题或隐患彻底排除。对那些违反制度和规定、没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或通报,提醒他们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他们远离事故。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参与监督管理水平。熟悉掌握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各项管理规定、制度和政策,要懂得排查隐患和治理方法,做到业务精通,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新知识,提高参与监督检查的能力。
五是创新监督思路,增添监督检查活力。要不断增强监督管理新意识,探索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方法、新思路和新模式,采用固定式监督检查、跟踪式监督检查或突击性的监督检查等方法,提升监督检查的创新能力,为督查增添活力。(戴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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