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机关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薪资管理,促进机关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从5月份起,集团公司对机关各部门全体人员试行新的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月度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计划工作、部门及个人日常工作、行为考核、领导临时交办工作和部门之间协作与服务等四个方面内容。年度绩效考核则根据各自分工及分管工作,明确了年内各自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或工作重点。年考核直接与刘东、昭阳、利国和大营四个矿矿长生产经营和党委考核年薪实施挂钩。个人年绩效考核总分月度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月度、年度绩效考核采取部门自考、分管领导审核、集团机关考核小组会审,并经小组组长审定后上网公示。集团考核办将按照具体分值结算机关每个人员工资;对无分值人员,则取消月、季或年度绩效工资补兑部分。(劳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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