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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刘东矿党委书记徐建慧率领党群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基层工区连续召开了8个场次的座谈会,在解答职工反映的热点:“三违”罚款重的问题时,徐建慧同志认真而诚恳地说:“职工因‘三违’被处罚,我感到心痛;如果不处罚“三违”,我就感到心慌。”对此,笔者是五味杂陈,感触颇深。
众所周知,“三违”是造成事故的祸端,据统计分析90%以上的事故由“三违”造成的。长期的煤矿安全管理实践表明:要想安全好,必须重拳出击反“三违”。因此,狠反“三违”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三违”治理方面可谓是妙招频出。一方面出台管理人员月度反“三违”指标考核等举措,规定管理人员必须完成反“三违”指标,否则给予处罚,构筑查处“三违”的网络;另一方面,出台“三违”处理办法,采取培训、教育、“过十关”等办法,经济处罚从100元起步,直逼千元大关。极少数管理人员为了完成反“三违”指标,或者向基层单位要指标凑数,或者不问青红皂白,抓住鸡毛当令箭,乱罚一通;有少数“三违”人员感到委屈,大发脾气,有消极怠工的,有辞职不干的,甚至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矿区和谐。
要化解这一矛盾,首先全体煤矿从业人员要深刻地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高度认识到抓好煤矿安全是矿井生存发展的大事,只有“安全唯一,才能和谐发展”,旗帜鲜明地坚持狠反“三违”不动摇,不心慈手软,形成“‘三违’不反,事故难免”的安全文化氛围。第二,全体管理人员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忠诚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肃认真地查处“三违”,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处理“三违”,绝不能张冠李戴、指鹿为马,绝不能为了完成指标而反“三违”。同时,要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让“三违”人员承认错误、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心服口服,绝不能凭借“权势”,欺负职工。第三,安全管理部门要慎重地处理每一起“三违”,对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的现象要严肃查处,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说话等方式,对少数管理人员因作风漂浮、方法简单粗暴而引起职工队伍不稳定者,提请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将“害群之马”清理出管理队伍。第三,受到处罚的职工要保持冷静,要认真学习对照相关管理规定,心诚悦服地承认错误行为,勇敢地改正错误,心平气和地接受批评、处罚。如果处理有偏差,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企业和组织会客观、公正地处理和解决问题,切不可鲁莽行事。
严格安全管理,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目的是保证企业安全发展。在这目标一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辅以科学的管理手段,必定能实现安全发展、和谐稳定的局面。诚如此,则不会再让企业领导“心痛”,更不能让领导“心慌”。(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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