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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采购配件合同洽谈中谈点建议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崔峻   2011/1/14  人气:967

有一次,我在参加采购配件合同洽谈中看到这样的情景,参加洽谈人员有6人,需方和供应商为某设备配件的定价相互纠缠近4个小时,为配件价格互不让价,各自都为自己企业利益争得难分难解。对此,本人谈点不成熟建议:

一是企业使用设备要把握好选型,认证是否具有使用性,设备要具备节能、环保、低碳性能,要有发展的眼光,适合时代的节拍,避免在使用上的淘汰,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很多企业,特别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往往对设备的选型,不够认真的调研认证或对设备的选型认证不充分,使设备使用不久就成为淘汰品。设备要具备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使用性。

二是有好多企业的设备易损配件,往往是受到设备供应商的垄断,因需方正常维修使用,不得不高价购买。为此,建议企业在签订设备合同或采购设备时,要把易损配件连同设备一起洽谈定价,这有助于对设备、配件的共同定价,同时还能得到价格上的优化,更为采购带来便捷,省时省力,减少人力消耗,减少采购成本,避免以后洽谈配件价格的不顺,为监督带来方便,提升了采购价格的透明度。

三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是现代企业的需要。买配件不是象买白菜一样。在洽谈配件的背后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耽误了工作,浪费了时间,有时候还伤害和气、影响工作效率。我们企业期待的是:要先进的、质量可靠的、价格实惠的、服务周到的设备和配件,在降低人力、物力资源的基础上,要干高效率的工作。(戴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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