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浏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清风新光
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崔峻   2010/12/28  人气:469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日前,集团公司党委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一、严格纪律,明确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风尚,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8个禁止52个不准,自觉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1) 严格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准收受礼品、有价证券;不准借婚丧喜庆收敛钱财等。(2)严格劳动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凡离矿的必须向集团主要领导请假,其它领导离矿的除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外,必须向集团分管领导请假。集团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离开工作岗位的,严格执行集团请销假制度)。(3)严格职工福利发放规定。禁止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职工福利物资,职工福利一律按集团规定标准,实行货币化发放。(4)严格执行禁酒令。除外部系统特殊陪客外,集团系统内部工作日期间一律禁止饮酒。任何时候不得酗酒。(5)严格执行禁赌条令。凡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经查实,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一律予以免职。(6) 严格执行维护内部稳定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内部稳定工作。 7)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带班制度。(8)严禁管理人员驾驶单位车辆或向关联业务单位(个人)借用车辆。(9)严格执行材料统购的相关规定。严禁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直接采购本单位或部门物资材料。(10)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要适时集中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自觉反对挥霍浪费。同时,要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方式,采取召开报告会、廉内助座谈会,发送廉政贺年卡片、观看廉政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各级组织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而且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及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敢抓敢管。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尤其要深入到困难职工中去,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帮职工之所需,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着力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纪检监察室要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职工群众举报,并要加强不同时段的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领导不力、查究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纪委、监察室)

 

顶部】 【返回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OA办公入口

   主办单位:新光集团办公室      


新光集团网V2.0版  技术支持:
德鲁克软件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