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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事项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admin   2009/2/26  人气:828

关于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事项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只生育一个孩子,自愿不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三)依法生育二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属于下面三种情形的也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没有再婚的的一方。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孩子年龄一般应当在十四周岁以内。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妻,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核实,审核后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定;
  3、县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及时审查,办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一份.

办理时需提供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份;
      2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4、夫妻双方与子女两寸合影照片二张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需要补办的按上述材料提供然后办理。
 
     
      另:根据《江苏省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盐城市政府决定,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来,在市及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5%退休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每人2400元。具体发放时间等待通知。(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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