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文件要求,现对刘东煤矿10KV泵房配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
10KV泵房配电设备。
2. 项目内容
a.10KV高压隔爆兼本安型真空配电装置(电流比见技术参数,型号自提供);
b.高压隔爆兼本安型启动器(具体型号根据电机参数投标方自选);
c、高压隔爆电抗器(具体型号根据电机参数投标方自选);
3. 项目时间:合同约定。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5. 投标押金:人民币20000元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日
7.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分。
8 技术标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分;商务及价格标择日通知
9.技术标只定入围单位,商务标确定中标点位。
10. 地 点:新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投标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刘东煤矿
邮 编:235000
电 话:0561-3079028
传 真:0561-3239154 0561-3079006
电子邮箱:xghzg0675@163.com
联 系 人:洪志国 联系电话:13909610675
吴凤理 联系电话:13966095779
宋扣明 联系电话:13966130035
投标须知
一. 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投标方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招标方领取招标书。
二. 投标书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条件及技术要求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三. 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生产型企业,贸易商不得参加。
2、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或2000及以上的质量体系认证。
5、制造者必须是现在从事该产品生产的企业,并具有该设备5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和相关证明,具备对所产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业绩。
6、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防爆高压开关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PCCC认证证书》,主要元器件《低压产品CCC》或《高压产品PCCC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煤安证书及防爆合格证书。
7、投标人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8. 投标设备都为自厂(同一单位)生产以确保设备的兼容性。
9. 投标代表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四. 招标书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具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招标方提出的或有投标方要求招标方澄清招标书内容而引起的)而修改本招标书之内容的权利。
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同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 投标书组成
1投标书
2详细的技术方案
3项目质量、服务承若条款
4其他特别要求或说明。
5附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ISO认证原件或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原件。
(5)高压开关柜生产许可证及真空断路器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及电气元件CCC、PCCC认证。
(6)投标一览表。
(7)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 有关费用
1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资料费人民币500元。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
(2)如投标单位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保证包括以下条件:
(4)如果投标单位中标,投标保证金保持全部约束力,直到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
(5)如果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与招标单位签定协议后拒签;或未能执行缴交中标费的规定,则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6)未中标的招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天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用户签定了合同协议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
七. 投标价格
招标书投标的价格包括:19台高压隔爆兼本安型配电装置;3台高压隔爆兼本安型启动器;3台高压隔爆电抗器。详见投标一览表。
上述分项报价尽可能详细。
八. 投标书形式
1投标方须准备一份标书原件及叁份副本,并分别在封面上明显位置标明“原件”及“副本”字样。当原件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按原件执行。
2所有投标书(原件及副本)须打印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认可且代表人为本单位职工。
3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改正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
4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一经发现,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没收。
5招标方不接受电传或电报等不密封的投标书。
九. 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任何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书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2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3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4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投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
5交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10日9:30前刘东煤矿三楼会议室。
十. 开标
收标截止2010年11月10,届时投标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供,并以此进行初审,所有上午9:30时开标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
十一. 评标
开标的现场或次日,招标方将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封闭式评标。先由投标方讲标,然后由评审人员提问,最后按积分评标制进行比较评估。
十二. 保密
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布之前,所有有关标书的初审、评估、比较等内容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方或其他与评标、定标无关的第三者。
2任何投标方在中标公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方联系询问评估情况及其他内容,投标方任何试图影响招标方公正评标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标书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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