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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煤矿进一步规范干部井下带班管理规定

审稿:集团-办公室  吕德勇    上传:崔峻   2010/10/7  人气:482

近日,刘东煤矿根据国务院和集团公司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重新出台《刘东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管理规定》,规范干部井下带班管理规定。

该矿一是明确带班下井人员范围及数量要求。规定带班人员为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人每月不少于6个。二是明确带班职责。加强对重点头面、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现场隐患,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安全地点。三是明确带班要求。每班入井前,带、跟班人员在信息站集中,由当班带班矿干或副总对井下三个区域进行分工,并挂去向牌;带班人员必须保证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与职工同上同下;带、跟班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带、跟班的,可以内部调班制,但必须事先向当日值班矿干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调班;上一班次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每班次向调度室汇报两次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带、跟班人员必须认真排查现场问题和隐患并落实整改,对当班次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在现场移交整改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跟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下井跟班情况笔录,内容为跟班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隐患落实整改等;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培训、度假或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带班的,由本人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安排调班人员,经矿长、书记或主管劳资矿长批准,并报安质科、调度室备案。四是完善带班公示制度。领导干部下井带、跟班由安质科建立交接班记录、三违 收集隐患排查档案;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跟班人员班中汇报记录,由调度室负责人审查后存档;调度室每班次在井口视频上公布当班次带、跟班人员名单;调度室、信息中心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安质科、调度室每月初对上月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调度室负责对当月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带、跟班情况进行汇总,由安全科统一上报到淮北煤矿监察分局和集团安监处存档。(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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