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机关党总支:
为迎接集团创业四十周年,宣传企业文化,弘扬企业精神,促进集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集团党委决定开展“我与新光”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结合自身在集团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讲述我与新光的故事,抒发对企业的美好感情。既可以交流心得、介绍经验、总结工作,也可以针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提出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二、写作要求
文章体裁不限,内容要求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富有新意。字数1200字左右。
三、投稿办法
按照文章的通用格式进行整理,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稿件电子版交至集团《新光通讯》编辑部,逾期将不再接收。电子邮箱:xgtx.yxn@163.com。
四、评审及表彰
征集上来的作品由集团党委组织进行评议。对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在集团网站和《新光通讯》进行宣传。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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