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日发布消息说,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但内容尚未涉及煤炭等其他资源税的改革。
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决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0]54号制定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纳税额计算公式以及减免税情形等内容一一予以明确。
笔者认为,财政部此举有着调研多年的成果基础,且新疆自治区政府积极争取实施改革,更重要背景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由于原油和天然气行业集中度颇高,成为新疆资源税改革的突破口。而新疆另一重要资源煤炭尚未列为本次改革的内容,但凡全国性税种改革总是按照先试点推广再全面实施的路子进行。以此可以遇见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已经为时不远。(供销公司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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