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支援灾区特别捐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机关党总支:
现将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组机[2010]24号<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支援灾区特别捐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支援灾区特别捐赠活动,捐资额参照“博爱万人捐”捐赠标准,多捐不限。
请各单位党委、机关党总支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党员捐赠资金集中上解到集团政治工作部,由政治工作部统一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捐赠名册发到集团政工部邮箱(xg.zg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组机[2010]24号<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支援灾区特别捐赠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