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苏煤安[2010]15号)和盐政安电[2010]3号通知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制订了并印发了《近期安全生产检查的计划和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检查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监察”为主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为集团总经理宋海涛,副组长为集团副总经理朱开成,成员为各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集团安全监察部、生产发展部、劳动人事部、行政监察室、新光物资供销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三、检查安排
(一)综合安全管理检查
1、检查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0〕1号)。
2、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3、时间安排:4月6日开始,5月底结束。5月上旬,集团公司组织一次专项检查,5月28日前,各煤矿上报自查情况。
(二)水害治理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
2、检查内容:
(1)《通报》规定的“五查”;
(2)《煤矿防治水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3)雨季三防工作准备情况。
3、时间安排:4月10日至5月30日,各煤矿自查,5月28日上报自查情况;集团公司组织2次督查。
(三)矿井防灭火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53号)。
2、检查内容:
(1)防灭火、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级各岗位人员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
(3)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过流、超温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压缩机的油闪点、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4)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是否按规定安设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防灭火有关仪器、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是否齐全,检查、演习等是否正常进行;
3、时间安排:5月28日前,企业自查,并报自查材料;5月上旬,集团组织督查和重点监察。
(四)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
2、检查内容:
(1)建设项目合法性;
(2)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情况;
(4)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时间安排:4月5日,集团组织对金石矿业公司进行检查,4月28日前, 金石矿业公司报自查材料,5月上旬,再进行一次检查。
(五)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3.13”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5号)。
2、检查内容:江苏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表相关内容。
3、时间安排:4月28日前,企业自查,并报自查材料;5月上旬,集团组织检查。
四、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为主、集团重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检查的组织领导。各煤矿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自查,确保此次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2、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和进度,限期治理,并制定应急预案。
联 系 人:周乐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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