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以“有地位、有能力、有保障、有作为”为内容的“四有”目标管理,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基层党组织实行量化考核的有益探索,对于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以来,新光集团党委全面推行基层党委“四有”目标管理,促进了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安全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围绕实现“有地位”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集团党委结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党建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是进一步明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方式。集团党委重新修订了《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对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在参与决策的内容上,集团党委重点突出“四个必须”:即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的重大决策必须参与,涉及利益分配的重大决策必须参与,涉及人事管理的重大决策必须参与,涉及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必须参与。在参与决策的方式方法上,集团党委重点突出“三个先行”:即决策的谋划、酝酿时,党组织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引导先行;对重大决策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党组织成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先行;重大决策形成决议、付诸实施时,党组织制定保证落实的措施先行,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集团党委切实加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力度,力求做到“三管”:①管标准,把好入口关。在坚持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工作业绩等标准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才的创新意识,把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作为选人用人的突出要求。②管程序,把好规则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严格组织考察,始终把公开、公平和公正体现在选人用人工作中。③管监督,把好调整关。实施《诫勉谈话暂行办法》和《述职述廉暂行规定》,从制度上强化选人用人过程的全方位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围绕实现“有能力”目标,着力打造复合型党务工作者队伍
集团党委象培养煤矿行政管理人才一样,加大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煤矿安全生产、又熟悉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
一是丰富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多年来,集团党委坚持把党务干部培训与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结合起来,按照“同计划、同安排、同选送”的原则,分批次选派党务干部到省、市和中央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提升创新能力。同时,利用高科技手段,推出“网络学院”培训方式,并利用电子课件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改善党务干部的知识结构。
二是搭建平台,加强岗位锻炼。集团党委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党政交叉任职和岗位交流,进一步强化党务干部的实践锻炼,要求党组织负责人既要做好党务工作,又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集团党委打破传统观念,舍得把有开拓精神、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为党务工作者队伍注入新的活力。通过不同的岗位锻炼,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围绕实现“有保障”目标,为党组织工作提供足够资源支撑
集团党委结合机构和人员调整,进一步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干部,落实党组织工作经费,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和充足的物质保障。
一是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坚持“党、政、工机构同步建立,干部同步配备,工作同步运行”的“三同步”原则,保证在机构调整重组中,党建工作不受影响。通过组织推荐、党员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挑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特别优秀的选聘为专职党支部书记,保证了党务专职干部不少于职工总数的1%。去年,我们在全集团设置了36个专职党支部书记职位,并将其全部纳入管理人员编制,保证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各项待遇不低于同一层级的行政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兼职党支部书记的激励力度,明确兼职党支部书记的相关待遇。
二是加大党组织活动经费投入。为保证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针对基层党组织经费不足的问题,集团党委对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额度、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矿党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取党组织活动经费,由矿财务科统一代管,设立专账,实报实销,由各矿党委控制使用。同时将各矿留存党费的70%,按照各单位党员人数核算额度下拨给基层党委;遇到重大党组织活动和党建工作安排,经基层党组织申请,另外加拨活动经费。
四、围绕实现“有作为”目标,党员先进性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集团党委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把开展党员先进性实践与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先进性实践深入、持久开展。
一是把开展先进性实践与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结合起来。在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集团党委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党员开展先进性实践。通过继续开展“我为党旗争光彩”、党员挂牌戴徽上岗、群众评选“党员流动先锋岗”等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星级”党员评比和党员示范岗创评活动。集团党委紧密联系企业实际,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对所属党员从“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党内活动、结对帮带、钻研业务、党员形象”六个方面逐月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评得分,将党员考评为五个星级并张榜公示。我们坚持实践、奉献与利益、荣誉相结合的原则,对五星级党员授予“党员示范岗”胸牌,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奖励;年内累计得分前五名的同志由集团党委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给予500元的经济奖励。并在橱窗、报纸上广泛宣传,努力激发党员的争先创优热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各项工作,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同时,继续开展了党员身边无‘三违’”、“党支部内无事故”等安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评好摆差、向“国庆60年大庆”献礼和“五杯”(安全杯、生产杯、质量杯、服务杯、管理杯)“七手”(安全能手、生产能手、质量能手、奉献能手、服务能手、技术能手、管理能手)竞赛等争先创优活动,使党员成为“平时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危险时刻豁出来”的先锋模范。
通过党委“四有”目标管理和考核,使煤矿企业的党建工作基本达到了“三个”满意:
一是党内生活让党员满意。各矿党委都能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党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解惑、能力上帮助、生活上解困。二是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工作让服务对象满意。党员干部和党员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向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打造一支具有煤矿行业特色的“为民、清廉、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党员形象让职工群众满意。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使党员在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威望,使党组织在企业中有位、有为、有威。(集团政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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