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进行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7.8级强烈地震,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我们新光每一个员工在此时绝不可袖手旁观,应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灾区人民群众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尽其所能,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放好样子,带头捐款,动员全体员工踊跃参加这一活动。
二、活动时间
五月十五日至五月十六日。
三、活动要求
1、捐款本着自愿奉献爱心的原则,数额多少不作硬行规定;
2、各单位、各部门将所捐款项于五月十六日下午之前,汇(送)至集团财务审计部,由集团统一汇寄给国家相关部门(机构);
3、各单位、各部门在汇(送)捐款时,将捐款名单及每人捐款数额一并上报,以便在《新光通讯》上刊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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